作者:蒋阳兵,中山大学法律硕士,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,现为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北京产权交易所专家顾问、广州数据交易所数据合规辅导师、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法改革研究小组成员、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、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讲师。长期深耕商事诉讼、公司和破产衍生诉讼、破产与重组等领域,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。出版《破产与重生之道:360度解码破产程序》《智谋与博弈:360度解码公司控制权》等专著,并在《法人》《法庭》《南方日报》《深圳商报》等期刊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、中国破产法论坛、财新网、新浪财经等平台发表文章百余篇。
近期,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收到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的感谢信:对协会及副秘书长蒋阳兵律师在《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立法进程中提供的专业支持与重要贡献,表达了高度认可与衷心感谢。
这不仅是对协会专业服务能力的肯定,更是深圳破产管理行业实践经验获厦门经济特区认可的有力证明。
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“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”的改革任务后,厦门市承担起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使命。在此背景下,协会依托深圳个人破产领域先试先行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研究,为厦门立法机关提供专业支撑:一方面分享深圳实践成果,为《条例》制度设计提供实务参考;另一方面在跨区域立法协作中,结合厦门实际,将深圳试点的成功经验与疑难解决方案转化为具体立法建议,多项建议在条文拟制与制度创新环节被起草组采纳。协会自成立以来,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国破产法治的进步,积极组织会员参与行业建设与立法研究。此次助力厦门立法成功,是协会践行“专业引领、服务社会”宗旨的又一次生动体现,也是协会履行社会责任、助力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。
《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》已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。未来,协会将以本次跨区域协作为新起点,进一步凝聚行业智慧,鼓励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国家法治建设,积极拓展跨区域法治协作的广度和深度,主动分享深圳经验、贡献协会力量,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贡献“深圳力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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